泗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联防队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切实强化安全巡防工作机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联防队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名额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联防队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在1.0以上;
3. 所招聘人员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退伍军人优先,具有特殊技能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1. 发布招聘信息(4月15日至19日)。
在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网站和泗阳人力资源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2. 报名及资格审查(4月20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有关资历证书(以上材料须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寸彩色近照2张,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地点设在:北京路派出所(开发区管委会南办公楼东一楼),联系电话:0527-85245271。
3. 面试(4月26日至27日)。
根据报名条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并与当晚20:00前在开发区网站和宿迁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
4. 体检和体能测试(4月28日至29日)。
根据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者(含60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试对象。因体检或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 公示(5月1日至5日)。
经测试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的名单,在开发区网站和宿迁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未通过公示人选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通过公示的人员,与泗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录用手续。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1200元(基本工资1100元,考核工资100元),试用期满且合格后工资待遇与同类人员相同。
五、其他
本次招聘由泗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开发区监察室、组织人事局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开发区监察室0527-85268063)。
本简章由泗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并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5245271、0527-85268213。
泗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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