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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县级及以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办局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县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充分彰显“省人才工作先进县”的品牌效应,加快实施“科技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通过人才引进引领项目投入,通过人才集聚促进创新转型,为“跻身苏北第一方阵、加快建设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现就做好2010年度“县级及以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1、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能够对我县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有较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重点面向纺织服装、木材加工、电光源、电子信息、造纸包装、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软件和服务外包、环保设备等产业;
    3、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重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4、由医疗机构引进的,能提升我县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等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创业型:自主创业人才(A类)
    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县投资创(领)办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属所创业企业所有。在相关领域的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知识经验。
    (3)2009年7月1日后在我县注册;或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但已与相关部门和乡镇达成来泗创业意向,并在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引进人才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以验资报告为准;软件和服务外包类、现代农业类实收资本不少于50万元)。
    (5)引进人才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泗阳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创新型:企业引进人才(B类)
    指符合支持重点的各类企业引进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经营管理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拥有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创新创业经历不少于五年(主要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的创新创业经历,博士学位学习时间可计算为工作时间);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扶持。
    (3)2009年7月1日后到我县工作;或尚未到我县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5)企业给予引进人才股权或较高的年薪(不少于20万元,现代农业类不少于1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类企业不少于15万元)。
    以上两类人才具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优先评定;优先支持创业型人才项目;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优先支持引进各类人才团队。申报为省级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户籍须属江苏省外,其中创新人才还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申报单位或申报人
    1、创新人才由所在企业申报;
    2、创业人才由引进人才单位申报;
    3、符合条件、有意来泗阳创业创新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也可申报。
    四、扶持政策
    1、根据人才项目评审情况,对创业创新人才(团队)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创业创新启动资金。
    2、对自主创业人才,待人才项目企业注册后,因新添置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需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可对其100万元以下贷款提供政府贴息。对具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融资担保。
    3、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1个月内,由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三年后优先购买一套定销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创新人才(团队)落户企业后1个月,由落户企业负责提供创新工作场所和住房。
    4、对高层次人才创业的,根据项目规模及生产建设情况,优惠提供标准生产厂房,免收首年租金或给予10%的购买优惠;需生产建设用地的,在用地政策上给予倾斜。
    5、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根据投资各方约定,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最高可达70%作价入股。
    6、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产业化生产时,优先享受企业发展基金、软件和服务业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有关专项资金的扶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计划。对列入县级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人选,优先推荐入选省、市人才培育计划和集聚计划,并就高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
    7、创办项目需要办理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由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和引进人才单位安排专人帮办,并负责协调提供公共的物业服务。创业企业需作环境评估的,县环保部门一律免收环评费。
    8、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实施项目所引进的本科及以上人才,一年内由县财政按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或高级工程师每人每月300元、1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9、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其他优惠政策如安家费、生活津贴、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同时享受。
    五、申报及遴选程序
    对申报的人才项目,将分别由省人才办、市人才办、县人才办按规定程序牵头评审,分层确定为省、市、县级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具体程序为:
    1、材料申报。各单位、各乡镇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才积极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0日。对新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只要达成创业或引进意向的,能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完成相关引进手续的,也可申报。
    2、受理审核。现代农业类向县农林局申报,软件和服务外包类向县外经局申报,其他人选中已落户的向县科技局申报、未落户的向县人事局申报。县人才办会同县科技局、县人事局、县农林局、县外经局等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认定和形式审查,符合省、市级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分别上报省、市人才办。
    已获得过省、市、县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或已获得过省、市、县引进计划资助的单位以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的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和综合评审,并按照择优资助原则,确定实地考察人选。
    4、实地考察。组成专门考察组,对申报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择优提出拟资助人选。
    5、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研究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资助人选,按财政管理渠道下达资助经费。
    六、申报材料
    1、《泗阳县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1),其中自主创业人才提交A类申报书,企业引进人才提交B类申报书。
    2、创业创新计划书(附件2)。
    3、引进人才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职称、资质证书(证明)、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的证明或其他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人才团队,则需提供团队每位成员的上述相关材料。
    4、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或授权证明;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情况,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以及其它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成果为专利的,还需提供专利授权后最近一年所缴纳的年费发票复印件。
    5、已创(领)办企业人才需同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以及200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6、已到我县工作的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年薪、股权等待遇证明(如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及与原单位解除劳资关系的证明;未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企业引进人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外聘的证明材料(对其服务年限和每年的服务时间进行明确说明,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行政或人事部门印盖,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7、申报时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自主创业类人才需提供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泗创业意向协议书复印件;申报时尚未到我县工作的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企业达成引进意向的协议书复印件。
     8、软件和服务外包类人才需提供省外或境外的服务外包合同。
     9、申报材料须用中文详细填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10、通过网络方式申报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网络报名电子信箱:siyang_rcb@163.com。
     11、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字迹清晰),将申报书与其它所有材料合订一册,并制成电子文档(所提供的电子档中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申报材料一式七份。
    有关申报表格可登录网上泗阳(www.siyang.gov.cn)、泗阳党建网(www.siyangdj.gov.cn)、泗阳人事网(www.siyangrs.gov.cn)公告栏下载。
    七、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2010年招才引智工作将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同时继续将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广泛宣传推介人才引进的政策,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士的能动作用,确保形成人才集聚的生动局面,为“大力度紧盯大项目、高起点创新促转型”提供人才支撑。
    2、严格把握条件。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3、加强沟通联系。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组织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事局、县农林局和县外经局联系。
    县委组织部联系科室:人才科,电话:0527-85236668;
    县科技局联系科室:综合计划科,电话:0527-85271839;
    县人事局联系科室: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27-85271853;   
    县农林局联系科室:人教科,电话:0527-88765852;
    县外经局联系科室: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办公室,电话:0527-8527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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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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