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泗阳县《进一步加快木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泗发[2006]16号)、《关于加快培育工业规模企业的若干意见》(泗发[2006]17号)、《泗阳县促进工业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十条意见》(泗政发[2008]114号)、《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工业骨干企业的实施意见》泗政发[2008]165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企业专业人才引进,现就我县企业引进人才制定如下政府财政津贴申报方案:
一、津贴标准:
对骨干企业新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获得学士学位以上)且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在企业工作期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每月给予200-300元津贴,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每月给予1000元津贴,博士生或高级工程师的,每月给予2000元津贴,。对通过MBA等学习取得学位,并在骨干企业任法人代表、高层副职的,工作期间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的津贴。
二、申报范围:县内骨干企业在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引进的企业急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管理人才。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1月22日---31日
2、申报条件:
(1)骨干企业引进的人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
(2)取得MBA学位,在我县骨干企业任法人代表、高层副职的高级管理人才
3、申报材料
骨干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统一申报,申报时提供引进人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法人证书、任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泗阳县骨干企业引进人才政府津贴申请表》,报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4、联系方式: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827房间,电话85271853,申请表下载地址:泗阳人才网www.siyangrc.com。
泗阳县人事局
20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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