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人发[2009]18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53号)精神,现将2009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技师评聘工种范围及计划
工种范围:汽车实习指导驾驶、船闸操作、船舶驾驶、船舶轮机、公路养护、保育、图书资料管理、教学科研试验、制药、药剂、体育场地工、护理、中式烹饪、收银审核、园林绿化、木工、电工、机械加工、制冷维修、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广播电视机务、线务、闸门运行、泵站运行、水文、农艺、畜牧医防、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胶印、殡葬、农业技术推广员、农机修理工、钻探工共36个工种。
全市技师评聘计划:中式烹饪4人,计算机信息处理6人,汽车指导驾驶30人,其他工种由省工考办根据全省培训人数及个人选拔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
二、技师评聘对象、条件
(一)凡在评聘工种范围内岗位上,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1988年底前参加工作,2007年底前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上述工种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高级工证书,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技术工人申报技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凡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必须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实习指导驾驶、收银审核、图书资料、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木工技师还需符合附件二规定的条件。
(二)凡符合苏人通〔1998〕101号文件规定,且在评聘工种范围内的技术工人,均可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的;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获得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三)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下发前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技师证书,如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在同类人员中优先申报。
(四)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年限2年(各种奖励放宽条件限使用一次):
1.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优秀的;在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的;
2.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人事部门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的;
3.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的工勤人员,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
(五)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对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高级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参加同级转换工种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考评。
三、技师申报选拔
1. 申报办法。技师评聘申报及选拔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择优推荐,公开、平等、竞争办法,符合技师评聘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见附件一),本单位对其材料初审并将初选人员推荐至各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报市人事局工考办。
2. 选拔考试。考试由省工考办统一命题,由市工考办组织符合条件人员选拔考试,择优确定评聘对象。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年龄55岁以上的老同志,根据行业、部门之间的特殊情况,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综合考核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3. 培训考核评审。省工考办组织对选拔出来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按规定组织行业考评委对其综合评审。评审结束后,由省人事厅下发资格通知,并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汽车指导驾驶技师、收银审核技师、图书资料、质量检验、计量检定、木工等工种技师的特殊性,对这部分人员申报条件单独列出(附件二)。
四、培训考核内容
申报人员要参加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并参加统一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业绩,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五、技师评聘时间及安排
1. 报名时间地点:4月10日至4月30日市、县、区人事局工考办。各县区人事局工考办于5月6日前将报名材料报市人事局工考办审核,报名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2. 其他时间安排:5、6月份为选拔、推荐阶段;7、8、9月份为培训、考核阶段;10、11月份为评审总结、发证阶段。
六、技师评审要求
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省人事部门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一)申报人员工种范围,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申报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
(三)技术业务论文水平;
(四)工作成果、技术创新以及奖惩情况。
行业考评委完成评审后,在《评审表》内签署技师评审意见。
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师评聘,是贯彻落实全省人才会议精神,加快我市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造就大批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各县区人事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
附件:一、技师资格申报须知
二、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收银审核、图书资料、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木工技师申报条件
三、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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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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