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注册 ·个人注册               设为首页 联系方式
职场资讯
职场速递
最新招聘公告
招聘会资讯
创业创新人才
领军人才集聚工程
求职必读
求职面试
职业指导
简历规范
趣味试题
人才中心服务
站点公告
人事代理
人才派遣
毕业生就业
相关讯息
 
泗阳县政府财政津贴申报须知

一、文件依据:
1、《进一步加快木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泗发[2006]16号)
2、《关于加快培育工业规模企业的若干意见》(泗发[2006]17号)
3、《泗阳县促进工业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十条意见》(泗政发[2008]114号)
4、《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工业骨干企业的实施意见》(泗政发[2008]165号)
二、申报条件及待遇
对企业新引进专科以上学历的人才,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由县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手续。对骨干企业新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获得学士学位以上)且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在企业工作期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每月给予 300 元津贴,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每月给予 1000 元津贴,博士生或高级工程师的,每月给予 2000 元津贴,并给予允许其购买安置房、免收子女入学择校费等待遇。对骨干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优先推荐参加省、市、县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评比。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1、填写《泗阳县政府财政津贴申报表》。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人才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四、申报时间
2009年1月5日前送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271853,联系人:王秋成

申报表下载

公司简介 - 特色服务 - 建议留言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任何招聘信息
地址: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行政商务中心三楼 邮编:223700
电话:0527-80300026 E-mail:nkl519@163.com
苏ICP备09031218号